日前,东台市财政、地税、环境三部门召开环境保护税协作联席会议,对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的申报征收情况进行总结,对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会商解决,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布署,扎实推进环保税有序征管。
一是突出部门协作的制度化。会议明确,三部门协作联席会议按季召开,对环保税季度征收情况及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协调处理。要求按季进行资料的交接,主要为数据复核资料、环保行政处罚资料、新增环保税纳税人资料等;同时明确了协作对接的部门、责任人和相关责任。
二是突出数据复核的系统化。经过协商,明确了环保税复核的主要情形为申报的环保税税款同比排污费降幅较大或零申报的纳税人、拒不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税的纳税人、非环保传递但有环保税申报纳税人、其他需复核的情形。复核的主要内容是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环保税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污染物排放指标是否超标、减免税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突出税款征收的时效化。根据环保税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明确环保部门在收到税务机关复核数据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复核意见。各部门严格按环保税法赋予的职能开展工作,税法没有规定的协商处理,环保税征收要抓重点工作,特别是重点税源户、重点环节的征收。会议还提议成立地税、环保联合复核小组,对采用自动监测数据及应申报未申报的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联合复核。(姚小荣)